唯識三十頌研究 |
欲研此頌先當科判:
◎唯識大意
先略說唯識大意,又分三點: 一者「唯識」是佛法之重心 ── 佛法三藏十二部,雖說卷帙浩繁,且深賾難了,然其重心所在,卻極為簡明,佛法重心為何?不外一個「淨」字。所淨者何?無非是淨化此一念心。吾人這一念心,本來清淨光明,只因曠劫以來,被貪瞋癡等煩惱纏縛,財色名利等欲望染污,因此即由清淨光明,變為渾濁昏昧。一切佛法,即在指引吾人如何伏斷煩惱,格除私欲,而回復本來清淨光明之心性而已! 是以,在佛法中,最根本且最切要之問題,實無過於心識之問題。吾人學佛最高之目標,雖是離苦得樂,斷惑證真,但若欲真正達成此一目標,其最重要之大前提,乃在如何將吾人這一念心改善、淨化!一個修學佛法之行者,如對自己內心,未能改善清淨,卻想要完成學佛之終極目標,敢說是決無可能!縱然閱遍三藏十二部經典,參透千七百則公案,亦只是入海算砂,說食數寶而已,因為解而不行,有目無足,終究不能真正獲得實益! 既然,千經萬論,處處指歸淨化心識。然而在這之中,專門探究心識,並指引吾人如何淨化心識之內典,大概要以唯識學最為直截了當!何以故?且從「唯識」二字,即可一窺其端倪。唯,唯獨也。唯獨何法?曰:「識」。除此心識之外,決無實我實法可得!所謂「決無離心之境,定有內識之心。」心識乃萬事萬物之主宰。萬事萬物皆隨心識之轉變而轉變 ── 心識清淨,則有情、國土清淨;心識染污,則有情、國土染污。際此舉世環保意識高漲之今日,吾人若想莊嚴世界,美化人生,就要從根本處 ── 「淨化心識」下手,如此方可剋竟全功。 可是,欲淨化心識,得先認識心識!譬如磨刀,得先認識刀,了解刀之特性與結構,如此方有下手處!或問:吾人心識行相為何?此在唯識學上有極為詳盡透闢之闡述,譬如心識之種類、心識之性相、心識之依緣,乃至心識之伏斷位次等,在唯識學中,皆曾作嚴謹之分析,如此認識心識明白之後,行者方能進一步去控制、調御並引導心識往正確、光明之方向去活動,以至於轉染成淨、轉識成智,而達成學佛之終極目標! 故曰:唯識學之研究,正是掌握住全部佛法之綱領 ── 淨心,亦即把握住整個佛法之重心 ── 心識。如此殊勝微妙之教法,志於道者,盍興乎來? 二者「唯識」是本宗之要義 ── 「萬法唯識,心外無法」,是本宗之要義。此義廣大深邃,六經十一論,千言萬語,無非一一皆為此作注腳。茲僅從二方面略述之: (1)五種唯識 ── 五種者何?大乘經論,散說唯識,束為五類,即境、教、理、行、果也。此之五種,皆不離識,故曰:境唯識、教唯識、理唯識、行唯識及果唯識。今分述如下:
1、境唯識 ── 「境」指所觀境;「識」指能觀心。此所觀境,由識變現,不離識故,立「境唯識」。成唯識論卷七舉四類有情,天人鬼畜,同於一水,而所見有異,謂之「一水四見」即「天見是寶嚴地,魚見是窟宅,人見是清冷水,鬼見是膿血猛火!」何以故?緣此四類有情,能變之識不同,致令其所變之境,亦各相違,境若實有,此所見差別,云何得成?故立「境唯識」,境不離識故。 2、教唯識 ── 「教」指聖人能詮之言教,能詮之言教,闡明唯識之義,謂之「教唯識」。今舉數例如下: 華嚴經云:「三界虛妄,但是一心作。」 解深密經云:「我說識所緣,唯識所現故。」 楞伽經云:「由自心執著,心似外境轉,彼所見非有,是故說唯心。」又云:「諸法皆不離心。」 厚嚴經頌云:「心意識所緣,皆非離自性,故我說一切,唯有識無餘。」 說無垢稱經云:「心雜染故有情雜染,心清淨故有情清淨。」按:此語本是維摩居士引佛所說以呵斥優波離尊者之語,此意本出自雜阿含經卷十、二六七經,原文摘錄如下:「當善思惟觀察於心,諸比丘!長夜心貪欲所染,瞋恚、愚癡所染,心惱故眾生惱,心淨故眾生淨。」 故知不論大小乘經,皆共闡述唯識教義,名為「教唯識。」 3、理唯識 ── 在經論中,成就唯識道理者,謂之「理唯識。」如本頌之第十七頌云:「是諸識轉變,分別所分別,由此彼皆無,故一切唯識。」此義云何?略述如下: 初句 ── 「是諸識」指八識心王、心所。 「轉變」指其自體分皆能改轉變現似見相二分。 次句 ── 「分別」即指見分(以能分別「相分」故) 「所分別」即指相分(以是「見分」之所分別故) 三句 ── 「由此」謂由前二句識變之正理。 「彼皆無」即謂彼實我實法者,不過是見相二分而已,若離識所變之二分,則無有一物存在! 四句 ── 「故一切唯識」謂由上述之識變正理,故知一切有為、無為、假實諸法,(「實」謂心、心所及色法;「假」謂不相應行法),皆不離識,由此成立「萬法唯識」義,名為「理唯識」。 4、行唯識 ── 在經論中,闡明唯識之觀法者,謂之「行唯識」。如菩薩在加行位中,修四尋思觀、四如實智者即是。 何謂四尋思觀、四如實智?所謂「四尋思觀」者,即行者以「萬法唯識」之觀點,觀察諸法之名、義、自性、差別,唯「意言境」,依識假立,虛幻不實,了不可得,謂之「四尋思觀」,即未生印可決定智之前,猶在尋求思察階段,所謂「名尋思」、「義尋思」、「名義自性尋思」、「名義差別尋思」。若由四尋思觀,而引發四種印可決定之正智,即謂之「四如實智」,所謂「名尋思所引如實智」、「義尋思所引如實智」、「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」、「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」。如上所述之唯識觀,謂之「行唯識」,修觀不離識故。修此觀者,能破眾生長夜迷闇執著故。 5、果唯識 ── 在經論中,闡明佛果之妙境界不離識故,謂之「果唯識」。或謂修唯識行,所得轉依二種大果,名「果唯識」。二轉依果者,即大涅槃、大菩提。成唯識論卷九云:「由轉煩惱,得大涅槃;轉所知障,證無上覺。成立唯識,意為有情,證得如斯二轉依果。」當知第八識與染淨法為所依止,染法指二障粗重;淨法指二種勝果。染法固為第八識之所執持,淨法亦為第八識之所本具。由煩惱障種,障大涅槃;由所知障種,障無上覺。「云何證得二種轉依?謂十地中,修十勝行,斷十重障,證十真如,二種轉依,由斯證得。」要之,即於歡喜地乃至法雲地等十地中,修施戒忍等十勝行,則二障粗重即可分分轉捨,二種勝果隨之亦分分轉證!於此可知:無始流轉,安樂妙常,唯此八識,更非他物矣!眾生生死流轉,固不離識,佛果之究竟圓成,亦不離識!於此,佛菩薩成立唯識之根本用意,亦可知矣!無非在令有情轉捨第八識中之染分,轉得第八識中之淨分耳! 又如來功德莊嚴經云:「如來無垢識,是淨無漏界,解脫一切障,圓鏡智相應。」此頌即在闡明果地亦不離識也,今略述之: 初句 ── 「無垢識」即指善淨第八識也。此第八識名,唯在如來地有,如來以下之第八識,皆未得善淨故。 二句 ── 謂此無垢清淨之第八識是究竟無漏界所攝,此中含容無邊希有之大功德,亦能出生世出世間諸利樂事。 三句 ── 說明此識離障解脫至究竟也。 四句 ── 說明此識其相應之慧心所,名為大圓鏡智也。 以上說明「果唯識」竟。 此中所說五種唯識,總攝一切唯識義盡。或可歸納為三,謂境、行、果,即將教、理二種,攝在「境唯識」中。法苑義林章唯識章註云:「為翻惑業苦三,故為境行果三也。」此意云何?即由昔不知真妄境界,起惑造業,因受眾苦,今正翻彼,故亦有三,即境行果,由此最初應審觀境,既知善惡,修斷行成,因行既圓,果德便證。諸佛聖教,雖復無邊,說修行門,不過三種,故修行者,應依此學! (2)五位唯識 ── 天親菩薩將一切法,分析為五位,五位者何?一者心法、二者心所有法、三者色法、四者心不相應行法、五者無為法。如此五位,即已將世間法、出世間法、假法、實法、本體界、現象界之一切諸法,包括殆盡。然此五位中之一一法,皆不離識,故曰:「五位唯識」。何以故?心法是自性唯識,心所是相應唯識,色法是所變唯識,不相應行是分位唯識,無為法是實性唯識,故曰:「五位事理唯識」,或曰:「一切唯識」,除此識外,決無實我實法可得也。如下表可知:
既然解了本宗要義在「一切唯識」矣,吾人於日用平常,即當依解起行,隨分隨力,修唯識觀。或問:如何觀一切唯識耶?民初唐大圓居士於唯識研究述要中云:「先假定宇宙為一大唯識圈,吾人處此圈中,自衣食住,乃至耕讀工商,齊家治國等,種種諸行,無非是識之所變,除識以外,無有他物。亦知凡所有行,無所逃於識圈之外,即悟宇宙之內,無有實我實法之流行,不過識行而已。作此觀已,內外皆空,身心清淨,視世間爭名競利,一切戰鬥等,皆如蚊蟲之相過乎前,順風之偶經乎耳。於是對世間萬法,俱當無能取及所取相,則貪瞋二毒自息,二毒息則智慧發,而無明之癡根,亦自損滅,煩惱亦宜因之不起!」故我淨宗行者,明乎唯識教理,於念佛功夫,必有絕對之助益。何以故?苟知萬法唯識,無實我法,一切諸行,如夢幻泡影,明乎此理,則凡情自可漸漸淡薄,道心自可漸漸增長,而念佛時,一字一句,必覺踏實一些,庶可漸漸達到一心不亂之境界! 三者「唯識」是中道了義之教 ── 如上所述,已知唯識教之旨趣,乃起源於佛之言教,但不知本宗在整個佛教中之地位為何,此即涉及「判教」之問題。大乘佛教之各宗派,皆以自家之教義為極致,而判釋佛之一代時教。譬如天台之五時八教,華嚴之五教,以及唯識之三時教等。此種以自家學說為本之佛教觀,謂之「判教」。「判」者判定也;「教」者經教也。判定佛在經中言教之旨趣,應歸屬於何類也。 法華經云:「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」,此一大事為何?即指眾生之生死大事。佛之所以出現於世間,其根本用意即為救濟眾生,解纏去縛,離苦得樂,了脫生死! 然而眾生迷惑顛倒,煩惱深重,不明解纏去縛之方,不知了脫生死之門,因此佛不得不詳為解說,而且解說之時,又不能不應眾生之機,所謂「對機而說」,以說不對機,則不能了解,說復何益?然「機」有二義:一是根機、二是時機。根機,指根性言,謂眾生根性,各各不同也。何故不同?障有淺深厚薄故也。時機,指時節因緣,如某時說「有教」,某時說「空教」等,總是:先淺後深,先小後大,循循善誘,引人入勝也。 誠如上述,佛之說法,既應眾生根機,又契時節因緣,因此唯識家以為佛之一代時教,分為三時,即有、空、中三時也。今略述之: 第一時是「有教」 ── 說「法有我空」之理,「以法破我」也。破意云何?為諸凡夫,執著有我,佛便於仙人鹿苑,轉四諦輪,說四阿含等小乘教破之云:「汝一身中,質礙是色,領納是受,施設名言是想,造作是行,了別是識,何者是我?」故小根人聞此所說,悟無我理,漸登聖位。(聞小教,證小果,故云「漸」也)此教且以五蘊等法為有,破小根人之我執故云「有教」。 第二時是「空教」 ── 說「一切皆空」之理。原來佛在第一時,雖假說「法有我空」之教法,但一般眾生,多不解佛之密意,而妄執蘊等諸法為實有,佛不得已於靈鷲山,說大般若經,開示「一切皆空」之教法,所謂「以空破法」,謂之「空教」。破意云何?曰:「彼蘊等法,從緣幻有,生滅皆幻,都無自性!」故中根人,聞此所說,悟我及法,一切皆空,而捨小趣大(捨小果,趣大乘也。) 第三時是「中道教」 ── 說「非有非空」之教理。原來佛於第二時,說「一切皆空」者,乃因「執」說「空」,非是「皆空」!然復有人,不解佛之密意,落於空見,謂二諦、性相皆空,不得其中道正理(「二諦」謂真、俗二諦,「性」即圓成實,「相」即依他起。)因此佛又不得已,在蓮華藏界等,淨穢土中,說深密、華嚴等經,開示一切唯識,「非有非空」之教,所謂「心外之法非有」,破初有執(破聞第一時教,而於諸法迷執實有者)。又謂「心內之法非空」,遣執皆空(遣聞第二時教,而謂一切法,性相皆空之迷執者)。唯識之教離有無邊,正處中道。於真諦理悟證有方;於俗諦中,妙能留捨(約俗諦言,依他法能「留」,遍計法能「捨」。於依他中,染者能「捨」,淨者能「留」。)故為中道了義之教。 以上三時判教,始源於深密會上,勝義生菩薩,以空有二教之不同,質疑於佛,最後並敘述自己如上之見解,深得佛之印可。故果欲分判佛之一代時教,依此三時之分判,確實有據,而唯識確屬中道了義之教,亦至為明白。 上來略述唯識大意竟。 茲更列簡表以明之:
◎正釋頌題
上來已說唯識大意竟,次當正釋頌題。又分二:先釋通名,次釋別名。 通名者,唯識三十頌之「頌」字是也。凡佛菩薩所說之法,其款式似詩歌之體裁者,即通名為「頌」。「頌」字含有讚美歌頌之意,有四字一句者,或五字、六字、七字一句等差別,然不論幾字一句,必要四句方可合為一頌。如在佛經之中間,或在佛經之末後,多有頌文出現。又如彌勒菩薩所說之辯中邊論頌、無著菩薩所造之顯揚聖教論頌、世親菩薩所造之唯識二十頌等,皆通名為「頌」,非僅此一頌為然,故曰「頌」之一字,乃是通名。梵語曰「偈陀」,亦作「伽陀」,中國譯之為「頌」,今華梵雙舉,則合稱為「偈頌」。 準華嚴疏鈔卷十一云,「頌」總有四種: 一名「阿褥窣睹婆」此云「讚頌」,於此不問「長行」(經中散文也)與「偈頌」(經中似詩文者),但數字滿三十二,即為一偈。 二名「伽陀」,此云「諷頌」,以頌文誦出教義也;或名「不頌頌」,以不頌長行故;或名「直頌」,謂直接以偈頌說法故。舊云「孤起頌」,以偈頌前無長行故,或偈頌前,雖有長行,但偈頌所說之內容,異於長行之含義,此類偈頌即稱「孤起頌」。 三名「祇夜」,此云「應頌」,與契經相應故,亦即以偈頌重述長行文中之義,故亦稱「重頌」。 四名「嗢馱南」,此云「集施」,謂以少言攝集多義,施人誦持故。 今此三十頌者,即屬「伽陀」頌也。又因其撮取瑜伽師地論百卷而成,以少言攝集多義,故亦屬「嗢馱南」頌也。 以上略釋通名已竟,次釋別名。 「唯識三十」四字,為本頌特立之名,其他一切偈頌皆不能通用,是謂別名。 「唯識三十」者,即以三十首偈頌,分為唯識相(前二十四頌)、唯識性(第二十五頌)、唯識位(後五頌)三段,高建萬法唯識之法幢,闡述大乘法相之妙趣,故本頌為「單法立名」也。(頌題中無人、喻故)。 欲釋別名,當先解「唯識」二字之義,先離釋(分別解釋),後合釋(總合解釋)。 離釋者,先釋「唯」字。梵語「摩怛剌多」,此譯為「唯」,「唯」謂「獨一」,此外無餘也,除此識外,決無實我實法可得也。法苑義林章第一卷云「唯」字有三義: 一者簡持義。簡去境,持取心也。詳言之:簡去遍計所執生法二我,持取依他、圓成,識相、識性。故成唯識論卷七云:「唯言,為遮離識實物,非不離識心所法等。」(「唯」字,乃是遮除離開心識之外之實我實法,並非連不離識之心所、見相二分及無為真如法,也都遮除了。)卷十亦云:「唯言,遣外,不遮內境。」(「唯」字,但遣遍計所執,識外之我法,並不遮除內識所變之相分等境。) 二者決定義。唯言「決無離心之境,定有內識之心。」謂小乘離心有境,清辯則撥無內心。本宗「唯」義,則離有無二邊,正處中道。(按:清辯為佛滅後一千一百年頃,與護法同時之論師,承龍樹菩薩中觀之宗旨,作大乘掌珍論,揭示「有為空,無為空,畢竟皆空」,以破護法之有宗,是為印度空有二宗諍論之嚆矢。) 三者顯勝義。謂心王勝(五位百法,唯心顯著,為主,能變,勝餘法故),心所等劣,今唯言,是顯勝義,不彰於劣。 以上三義,唯識家多取第一義,即以「簡持」義,解釋「唯」字。 其次解釋「識」字。「識」是「了別」之義,謂心王、心所皆能了別自所緣故。心王有八:一眼識、二耳識、三鼻識、四舌識、五身識、六意識、七末那識、八根本識。 眼識了別自相分色。(眼所緣緣,決定不離眼識) 耳識了別自相分聲。(耳所緣緣,決定不離耳識) 鼻識了別自相分香。(鼻所緣緣,決定不離鼻識) 舌識了別自相分味。(舌所緣緣,決定不離舌識) 身識了別自相分觸。(身所緣緣,決定不離身識) 意識了別自相分法。(意所緣緣,決定不離意識) 末那任運了別妄執內自我相。(生、法二種我相,決定不離末那識) 本識任運了別根身、器界及諸種子。(根身、器界、諸本質境,亦決不離根本識) 問:唯識之言,謂有八種之識,除八種識體之外,更無餘法乎? 答:不然!言唯八識者,謂一切諸法,不離八識,非言八識之外,無餘法也。據百法云,一切諸法,分別為五法:一者心法、二者心所有法、三者色法、四者不相應行法、五者無為法。此中前四者為事,後一者為理,稱為「五法事理」。此五法事理,皆不離識,以第一之心法,乃識之自相;第二之心所,乃識之相應;第三之色法,乃識之所變;第四之不相應行法,乃識之分位;第五之無為法,乃識之實性。總之,五位百法,理之與事,皆不離識,攝餘歸識,總立識名,非謂八識之外,無餘法也。故法苑義林章第一卷云:「梵云毗若底,此翻為識,識者了別義。識自相、識相應、識所變、識分位、識實性。五法事理,皆不離識,故名唯識。」 總之:唯識言,識心之外,更無少許實法可得!何所可重?何所可好?是以楞嚴經卷五載彌勒菩薩修「唯心識定」,觀察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,通達一切外境,依正染淨諸法,無非心識之所變現,如夢如幻,無一真實,因此,心不馳散,亦不外求,遂得體證無生法忍,進入圓成實性!則遍計所執,不期遠離而自遠離矣! 以上離釋「唯識」二字已竟,次當更合釋之。 合釋「唯識」者,「唯」謂揀去,遮無外境,境無非有也。「識」謂了別,詮有內心,心有非無也,境無心有,故合名「唯識」。又「唯」謂遮無,是用;「識」表詮有,是體。用能顯體,體持於用,攝用歸體,唯即識,故名「唯識」,持業釋也。(按:古印度解釋二字或二字以上之名詞時,有六種方法,謂之「六離合釋」,「持業釋」即其中之一種。) 上來即以離合釋「唯識」二字已竟。次釋「三十」: 「三十」者,數目字,指三十首偈頌也。謂此三十首偈頌,即能成立萬法唯識之道理,少字攝多義,令人易於受持也。以上釋別名竟。 或問:成立唯識,有何義利? 答曰:我佛法中,以心為宗。凡夫外道,背覺合塵,馳流生死,菩薩憫之,故造此頌,成立唯識,令歸本源,解脫生死,因此成立唯識,有大義利。 再問:以何方便,得歸本源? 答曰:有五觀門,令自觀心,得歸本源。五觀門者: (一)遣虛存實觀 ── 以心外諸境,為遍計所執之虛妄諸法,體用非有,應正除遣(識外妄境故)。心內諸法,為依他起與圓成實,體用非無,應正存留(不離識故)。良由一切異生、小乘,無始時來,妄執我法為有,清辯論師等,妄撥理事為空,今於唯識觀中,遣虛者「空觀」,對遣「有執」;存實者「有觀」,對遣「空執」,此乃虛實相對之觀法也。 (二)捨濫留純觀 ── 在第一重觀之時,依他與圓成,雖不離識,然識有八種,且各有相分、見分、自證分、證自證分之四分,此中相分為所緣之境,後三分為能緣之心。而所緣之相分,濫於心外妄境,故捨彼而不取,唯存留後三分之純識,此乃心境相對之觀法也。以諸愚夫,迷執於境,起煩惱業,生死沈淪,不解觀心,不勤求出離,菩薩愍之,為說唯識,令自觀心。言觀心者,只是強觀諸法無實,皆從識變,則能伏滅遍計執情,因而解脫生死!非謂相分內境,如外都無也。 (三)攝末歸本觀 ── 在第二重觀之時,雖已捨離心境相對之濫境,然所存留之心法,仍有體用本末之別。即相分係識內所取之境;見分係識內能取之心,此二者係從識之自證分而起。自證分為本,見相二分為末,離識之自證分,則無見相之末,攝末而歸於本,此乃體用相對之觀法也。 (四)隱劣顯勝觀 ── 在第三重觀之時,雖已攝見相之末,歸向自證之本,然八識心王及其相應心所,各有自證分。心王者勝,如王有自在義;心所者劣,如臣不能為主。故隱劣法之心所,以顯勝法之心王,此乃心、心所相對之觀法也。 (五)遣相證性觀 ── 彰顯於第四重之八識心王之自證分,是依他起之事相,此事相之實性為空所顯之圓成實理體。即以依他起之事相為空而遣除之,因而證得圓成實理體,此為事理相對之觀法也。 上來五觀,(1)遣虛曰「唯」,存實曰「識」,名「實唯識」(2)捨濫曰「唯」,留純曰「識」,名「純唯識」(3)攝末曰「唯」,歸本曰「識」,名「本唯識」(4)隱劣曰「唯」,顯勝曰「識」,名「勝唯識」(5)遣相曰「唯」,證性曰「識」,名「性唯識」。總名為「五重唯識」,自粗至細,自雜至純,自有相至無相,自有分別至無分別,如經言:以楔出楔方便。或如老子云:「為道日損,損之又損,以至於無為。」如是修行,乃可至剝盡枝葉,純一真實,回歸本源,永斷生死,常住快樂也。故曰:成立唯識,有大義利。 以上釋頌題竟。
◎明頌主
上回已釋頌題竟,今當再明人題,又分二:先明頌主,次明譯師。 本頌頌主天親菩薩,乃佛滅度後九百年,出生於北天竺的富婁沙富羅國(譯為丈夫國)。父親是婆羅門,姓憍尸迦。論主有兄弟各一,兄名阿僧佉(即無著菩薩),弟名比鄰持跋婆。三人皆出家修行。頌主最初是在小乘薩婆多部出家,博學多聞,遍通小乘三藏,神才俊朗,戒行清白,無與儔匹。頌主研學小乘,既通大毘婆沙論(即阿毘達磨毘婆沙論之略名)之義,遂為大眾講解,一天作一首偈,共作六百首偈,稱為俱舍論(乃小乘俱舍宗所依之論典),在印度稱為聰明論。並製作其他諸論共五百部,大事宣揚小乘教義,不信大乘,並說:「摩訶衍非是佛說」。(摩訶衍就是大乘的意思)。 頌主之胞兄,無著菩薩,既見此弟聰明過人,識解深廣,恐怕他會造論破壞大乘佛法,於是有一天,就派遣一位使者,到頌主住處報告說:「你的大哥病得很重,恐怕不久於人世,要你趕快去見他一面!」於是頌主就跟隨使者,連忙趕到其兄住處探病。無著菩薩對頌主說:「我的病是心病,這個病是因你而引起的!」頌主問:「這句話怎麼說呢?」無著菩薩說:「因為你不信大乘,並且常常毀謗大乘,以此惡業,必定永遠沈淪在惡道中,我正是為了你的生命不能保全,而感到憂愁苦惱呢!」 頌主聽了之後,內心十分害怕,馬上請無著菩薩為他解說大乘佛法,如華嚴經十地品等,頌主睿智,一聽立刻領悟到大乘教理確實超過小乘。從此,便在無著菩薩座下,遍學大乘教理,凡為解說,無不通達。方知從前謬讚小乘,毀謗大乘,貽誤不淺!於是就到無著菩薩面前,發露懺悔,頌主說:「我從前由於這片舌頭的緣故,妄生毀謗!現在我應當割斷舌頭,以贖前愆!」無著菩薩說:「你錯了!縱使你割斷舌頭,也不能消滅毀謗大乘之罪!你若想要滅罪,另有善巧的方法!」頌主即請菩薩為他解說滅罪的方法。菩薩說:「你以舌頭毀謗大乘,今若要滅此罪業,也應當以舌頭轉而弘讚大乘!」 頌主隨即接受菩薩的建議,廣造諸論,釋大乘經,像華嚴、涅槃、法華、般若、維摩、勝鬘等諸大乘經論,都是頌主所造。製作大乘論五百部,合前之小乘論五百部,共為一千部,時人尊稱他為「千部論主」,本頌即頌主撮取彌勒菩薩的瑜伽師地論百卷而成。凡頌主所造之經論,文義皆極為精妙,若有見聞者,無不信仰歎服!當時天竺國及其鄰國,不論小乘或大乘學者,無不以頌主的著作為學習的根本。小乘其他宗派的學者,及外道論師,一聽到頌主的名號,無不敬畏信服! 頌主享壽八十,雖然他的行跡示現於凡地,但是其實際理地,則是位居四善根中的明得薩埵(即四善根位中煖位的聖人)。 以上明頌主竟。
◎明譯師
我國所有的經論,都是從印度傳譯過來的,今天我們能夠聽聞、讀誦這一部殊勝的論頌,都是這一位翻譯大德的慈恩所賜,所以在研究頌文之前,還要簡介譯者,意在令大家飲水思源,紀念厚德,同時也可藉此認識這一位大德對佛教的偉大貢獻,而生起崇高的敬仰之心! 本頌譯者為誰?曰:「唐三藏法師玄奘譯。」即是說這一部唯識三十頌是在我國唐朝時候,有一位博通經律論三藏聖典的玄奘大師,在唐高宗顯慶四年(西元六五九年)所翻譯出來的。 玄奘大師是我國唯識宗之初祖,西天相傳則為第六祖。俗姓陳,名褘,河南偃師人,生於隋文帝仁壽二年(六○二年)。十三歲得度出家。貞觀三年(六二九年),以我國經論,尚不完備,又當時所譯之聖典,有許多隱晦難明之處,而且各宗其說,莫知所從。遂發願效法晉法顯大師之壯舉,立志西行求法,冒險犯難,感格人天,途中備受西域各國國王禮遇。貞觀七年(六三三年),抵中印度那爛陀寺,依止戒賢論師,研習經論,深入法海,精通三藏,成為那爛陀寺的首席教授。 根據相宗史傳略錄所載,奘師與戒賢論師,有段因緣,今且略述之: 戒賢論師當時年紀已高達一百零六歲,大眾由於尊重,不敢直呼其名,但號為正法藏,他博聞強識,內外大小一切經書,無不通達。奘師因慕其德學,於是隨眾入謁,頂禮讚歎之後,論師命令就座,並問奘師從何處來?奘師告以從支那國來,欲學瑜珈師地等論。論師聽了之後,竟然啼泣不已。便叫弟子覺賢為說往事。覺賢說:「家師三年前,曾患重病,每次發病時,身體有如刀割一般的痛苦!因此厭惡此身,竟想絕食自盡!可是當天晚上,在睡夢中,見一金色人對家師說:『你不要厭棄這個身體啊!你在過去生中,曾作國主,因為多害物命,所以招此苦報!今生應多懺悔業障,安忍受苦,怎可絕食自盡呢?有一位支那國的僧人,想來親近你修習佛法,如今已在半路上了,三年之後,就會抵達。你把佛法布施給他,他更將佛法流通下去,你的罪業自然消滅!我是曼殊室利,今天看到你不為眾生利益,空欲捨身,故特來相勸!』」 覺賢把這段因緣說出來之後,論師又問奘師在路上經歷幾年?奘師告以三年!竟與夢境相符,論師不禁悲欣交集! 奘師在那爛陀寺,一住五年,精通大小乘佛法。其後,遍禮佛教聖蹟,遊化五印(按:古印度劃分為五區,即東、西、南、北、中,又叫五天竺),歷一三八國,凡十七載。其遊歷見聞,詳見其所著大唐西域記一書。貞觀十七年(六四三年),奘師歸國前,應印度戒日王之請,主持曲女城無遮辯論大會,立真唯識量(內容詳見相宗八要直解之六),破斥外道小乘,奘師升座講演,並宣示大眾說:「若其間有一字無理,能難破者,請斬首相謝!」如是經十八日,終無一敢發言辯難者!一時聲威遠播,名震五印,戒日王禮之為師,大乘眾稱其為「摩訶衍那提婆」,此譯為「大乘天」!小乘眾稱其為「木叉提婆」,此譯為「解脫天」!奘師德音彌廣遠矣! 貞觀十九年(六四五年),正月二十四日,奘師載譽返抵京畿,宰相房玄齡等文武百官,及僧侶道俗數萬人,迎於郊外,備受禮敬。是年二月,太宗延見奘師於洛陽行都,帝深愛其才,力勸返俗輔政,均為婉言謝絕,奘師志行,唯在弘教譯經。 說到譯經,概分兩派:一是舊譯,二是新譯。新舊兩譯,以奘師為界,奘師以前為舊譯,舊譯家以鳩摩羅什大師為翹楚;奘師以後為新譯,新譯家中,即以奘師為司南。新舊二譯,有何不同呢?什師一派,主張意譯,即依義不依文,故其所譯,往往字句章節,不與梵文盡合。至於奘師一派,則主張直譯,即拘守梵文格式,乃是一種忠於原著的譯經態度! 奘師於貞觀十九年回國之後,太宗即敕住長安弘福寺,專事佛經之翻譯。其譯場組織,奘師為譯主,其下有證義、綴文、證梵、筆受、書寫諸科,皆妙選才彥,數將近百。譯經順序是:先由奘師依照梵文口譯,由筆受記錄,再由證梵文之沙門過目無訛之後,方交給證義沙門審查不違原義,再請綴文將文字潤色,最後交書寫人員抄寫。如此偉大的譯經場面,從貞觀十九年五月,至高宗麟德元年(六六四年)一月,十九年間,計譯出經論七十五部,一千三百三十五卷,共數千萬言,其譯典之弘富,實為我國譯經史上第一人! 此外,奘師又譯出老子五千言為梵文,以遺西域。而馬鳴菩薩所著之大乘起信論,原本已經亡失,又賴奘師譯唐為梵,流布印度,尤為中印文化交流史上之一大榮典! 麟德元年二月五日,奘師世緣已盡,於長安玉華寺內,安詳示寂,世壽六十三歲。高宗得悉,哀痛逾恆,為之罷朝三日,歎曰:「朕失國寶矣!」並下詔以國葬之禮葬之,舉國哀痛!民國四十四年,先總統 蔣公,崇敬先哲,特題「國之寶」四字讚之! 近代學者張其昀先生說:「如果要在中國歷史上數出二十位最偉大的人物,玄奘法師必然是其中的一位。」何以呢?張先生以為奘師不但在我國留學史上,是一位最偉大的留學生;在譯述界上,是一位最成功的譯學家;以及在史地界上,奘師更是中國歷史上一位空前的科學家和地理學家!(按:奘師所著之大唐西域記是我國最早的外國地理名著,觀察之精密,記載之明確,奠立了國際學術界最高的信譽!)尤其進者,奘師之所學,實為中國第一次文藝復興的播種者。何以故?近人謂:宋明道學,奠定孔學之哲學基礎,受老莊與印度思想之影響,而不為所轉移,反而益充實光輝,蔚為吾國學術之正宗 ── 就此義而言,可謂中國真正的文藝復興!奘師掀起了大規模譯學運動,為介紹印度思想最有力之人物!如無奘師有計劃的譯經工作,產生大量之新譯本,又進而闡明唯識學的精義,成為盛唐時期,中國思想之新血液,則以後宋明道學能否會通儒釋,發揚光大,殊成問題!則謂奘師為中國中古時代文藝復興之前驅,自無不可!先總統譽為「國之寶」,玄奘大師真可說是當之無愧! 今天我輩後學,蒙佛加被,得以研讀本頌,聽聞甚深微妙的佛法,親承聖僧奘師之教誨,不可不說是我輩多生多劫善根福德之所感!故研讀之時,我等唯有發起殷重心,作難遭遇想,主敬存誠,如師親臨,如此自可獲得無邊之受用!後學慚愧,願與諸位仁者共勉之! 以上人題略釋已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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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
總釋名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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